3月19日,兴安盟检察分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相关论述,传达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启动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红霞主持会议。分院在家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全盟两级检察院各级党组织要以开展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抓实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做实检察为民、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聚焦目标任务,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全盟两级检察院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充分运用审计监督、信访反映、走访调研等途径,深入查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流程、防范风险、堵塞漏洞,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全盟两级检察院各级党组织要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强化工作统筹,一体推进学查改工作。要把学习教育同高质效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强化法律监督等工作中体现学习教育成效。要抓好宣传引导、警示教育,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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