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听证工作指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决定对督促整治医疗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就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及整改效果是否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进行公开听证。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16日(星期四)上午9点
地点:兴安盟人民医院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申请参加听证人员请于2025年10月14日前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提交书面申请或持本人身份证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报名。
(二)参加听证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定,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三)参加听证人员需提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并配合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玲慧 李请
联系电话:0482-8512070
联系地址:乌兰浩特市新桥东街4号兴安盟检察分院(415室)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
2025年10月13日
无障碍
长者模式


打印
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2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