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公安局
关于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为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社会秩序,树立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兴安盟公安局依法打击惩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严厉打击农村地区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国家法律严令禁止赌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棋牌、麻将、 骰子、电子游戏机、互联网等形式从事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违者依法予以惩处。
二、严厉打击在农村环境复杂地带、城乡结合部、山林野地、偏僻民宅、养殖场、废弃厂房等区域部位进行赌博。对利用节假日聚会、红白喜丧事等时段,召集人员在农村开设流动赌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聚众赌博,为他人赌博提供条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的,公安机关将对其依法查处。
三、会所、宾馆、茶楼、活动中心、棋牌室等娱乐服务场所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不得为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和条件,不得为赌博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发现在上述场所内活动的人员有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场所、赌具、资金、接送赌客、望风看场、收受赌注、兑换筹码、赌资结算等帮助的,将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处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党员、公职人员参与赌博活动,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一律通报至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七、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到赌博活动的欺骗性、危害性,自觉抵制诱惑,并积极支持禁赌工作。发现有关涉赌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证人进行严格保密和保护。对威胁、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110
(二)来访举报:兴安盟公安局治安支队、各旗县市治安大队及派出所。
兴安盟公安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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