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兴安盟各地各单位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为主题,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持续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法治新动力。
尊“宪”于心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兴安盟政法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认真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全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2月1日,兴安盟公安乌兰牧骑深入科右前旗东方红村,通过“音乐+普法”形式,推动宪法深入人心。 (邹吉星 /摄)
纵深推进宪法学习宣传。通过法治公园“宪”在出发、综治中心开放日、“法治乌兰牧骑”展演、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等形式,持续增强宪法宣传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在全盟营造人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抓住“关键少数”。突出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带头引领作用,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推动公职人员任职宪法宣誓法定化、常态化。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内法规入脑入心,切实增强全盟广大党员干部厉行法治、遵规守纪的党性修养。
抓住“未来多数”。以“春蕾保护行动”为抓手,强化学校法治育人主导作用,发挥家庭法治育人基础作用,推动全盟政法机关和社会力量扎实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
崇“宪”于行
持续注入服务保障发展大局新动能
兴安盟委政法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高效能治理、群众高品质生活、文化高水平提升注入法治动能。
围绕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市场主体和新业态行业基准,推进重要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培育企业“法律明白人”,大力提升市场主体法治素养。组织开展涉企法规宣传活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12月3日,兴安盟综治中心、扎赉特旗综治中心到扎赉特旗好力保镇开展“宪法宣传周”暨“有矛盾找中心 我服务我解决”活动,在法律知识问答环节为村民发放法治文创纪念品。 (王小英 /摄)
立足助推社会高效能治理,推动全盟旗县(市)和苏木乡镇(街道)两级综治中心同步参与法治宣传活动,同步进行线上法律知识答题与线下法治广告投放,让“有矛盾纠纷找综治中心”的理念深入人心。
着眼守护群众高品质生活,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十进”活动,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作用,积极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推进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
紧扣推动文化高水平提升,深入推进全方位、深层次、全领域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宪法宣传中的运用,整合法治“乌兰牧骑”、“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等群体力量,持续加强地方特色法治文化建设。
积“宪”于势
确保经济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兴安盟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充分调动全社会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12月1日,兴安盟法学会、科右前旗法学会到科右前旗大石寨镇,面向农牧民开展“宪法宣传周”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邹吉星 /摄)
探索精准普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总结全民普法40年来全盟宪法宣教工作的成效经验,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青少年、农牧民、企业职工、网络用户、新就业群体、老年人、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出境人员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12月3日,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邀请教育工作者、青少年、家长走进检察机关,开展“宪法护成长 家风润童心”沉浸式法治体验活动。 (刘 威 /摄)
坚持法治与德治并重。把普法宣传和道德宣教紧密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平安兴安、法治兴安建设全过程,大力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以“双引双认”工作思路为指引,持续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加强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化,大量矛盾纠纷在源头发现、前端化解,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让法治成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激发发展内生动力的强大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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