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之规定,发布本通告:
一、自2025年11月26日起,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兴安盟检察分院、兴安盟公安局、兴安盟司法局联合在全盟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虚假诉讼等犯罪行为。
二、凡在兴安盟辖区法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定义务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应主动前往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并积极履行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抗拒、逃避、规避或妨碍执行。
三、对拒不履行、逃避执行或妨碍执行的行为,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拘留、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恶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或者以虚假和解、虚假转让等方式处分财产权益,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六)实施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等恶意减损责任财产的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七)伪造、毁灭、隐匿有关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八)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九)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十)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履行协助行使人身权益等作为义务,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恶劣的;
(十一)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从事相关职业决定等不作为义务,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伤害或者严重影响被害人正常的工作生活的;
(十二)以恐吓、辱骂、聚众哄闹、威胁等方法或者以拉拽、推搡等消极抗拒行为,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情节恶劣的;
(十三)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十四)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五、在本通告发布后、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前,主动向人民法院履行义务且情节较轻的,可不予移送。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投案后积极履行义务,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可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通告发布后仍拒不执行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在一审判决前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情节较轻的,可依法从宽处理。
六、教唆、帮助债务人实施规避、妨碍或抗拒执行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七、人民法院支持并鼓励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行为人依法提起刑事自诉。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已立案的自诉案件,司法行政机关将依法向自诉人提供法律援助。
八、呼吁广大群众,特别是申请执行人,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举报相关线索,协助司法机关打击拒执犯罪,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秩序。司法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重追究。
兴安盟法院线索举报电话:
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 0482-8328754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0482-8288517
阿尔山市人民法院 0482-7127625
扎赉特旗人民法院 0482-6668815
科右前旗人民法院 0482-8788110
突泉县人民法院 0482-5132560
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0482-4662103
特此通告。
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
兴安盟检察分院
兴安盟公安局
兴安盟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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