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春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从事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活动,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埋下极大隐患。为切实筑牢安全屏障,扎赉特旗公安局持续保持对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形成强大震慑,不断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为全旗人民群众欢度佳节营造安全稳定社会治安环境。
近日,扎赉特旗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在工作中获得线索,努文木仁乡居民张某某家中可能存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情况。民警迅速出击,前往现场核查,在张某某家中查获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共计69件。经询问,张某某对其为谋取私利,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准备售卖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治安管理大队依法对张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查获的69件烟花爆竹全部予以收缴。
春节是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高发期,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缺乏安全保障,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严重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治安管理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重点在闲置厂房、出租院落等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普法课堂:这些“红线”碰不得!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国家对其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实行严格的许可证制度,相关行为均有明确法律约束:
1. 非法运输:未经许可通过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将被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2. 非法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烟花爆竹,属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储存数量巨大、危害公共安全的,将涉嫌刑事犯罪,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处罚。
3. 网上非法销售:通过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销售烟花爆竹,未取得经营许可的,属非法经营行为,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将构成非法经营罪,最高可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警方郑重提醒
1.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需取得相应许可,任何“无证操作”均属违法,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的高压态势,坚决斩断非法产业链条。
2. 广大居民群众切勿心存侥幸,不要通过网络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不违规储存、运输、燃放,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选择正规合法的燃放场所和方式。
3. 烟花爆竹存放需符合安全标准,严禁在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等场所周边储存,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4.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110),对举报属实的将给予相应奖励,共同守护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
平安是团圆的前提,守法是安全的保障。让我们携手抵制非法烟花爆竹,共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春节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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