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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深度融入综治中心实战化运行 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来源:内蒙古政法 发布时间:2026-02-09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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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主动谋划,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与实战化运行。截至目前,全区111个检察院完成入驻,基层院实现入驻全覆盖。各院采取“轮换+常驻”方式,选派346名检察人员入驻综治中心,接待群众1556人,接收信访887件,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185件,领导包案38件,联合其他入驻单位处理缠访闹访等重点访80件。

建章立制,搭建检察履职平台。自治区检察院坚持高位推进,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汇报,各盟市检察院强化统筹协调,分别制定印发《检察机关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检调对接机制运行示意图》等规范性文件19件。包头市、阿拉善盟、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检察院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融入综治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工作。以“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优良作风”为标尺,选优配强常驻检察人员。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检察院指派17名员额检察官轮流入驻综治中心,为综治中心提供强有力的业务支撑;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检察院率先建立《检察官入驻综治中心工作方案》,清晰界定派驻检察官在矛盾调解、线索移送等关键领域的职责范围。同时,在综治中心开设常态化检察接待窗口,整合控告申诉、司法救助、线索移送等职能,推行“一窗受理、内部分办、协同履职”模式,构建案件受理、释法说理、矛盾化解、法治宣传为一体的检察服务平台。

精准发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全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前哨”作用,对群众初信初访第一时间介入评估,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依法导入法律程序;不属于检察职能范围的,协同综治中心对接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确保“分类分流不缺位”。兴安盟科右前旗检察院针对反映法院工作人员殴打、偏袒及公安执法争议问题的信访事项,经前端释法引导信访人依法依规向纪委监委反映,成功化解矛盾。依托综治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系统、社会治安精细化管理平台等,对纳入综治中心台账的重复信访案件,开展院领导接访下访、司法调解、法律咨询等工作,以系统思维化解重复访,推动“案结事了政和”。通过“面对面”释法说理,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在满意度调查中,群众对综治中心检察业务窗口满意度达99%。

协同聚力,构建基层治理“共同体”。检察机关以综治中心为枢纽,下沉社区、乡村开展普法宣传,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产生。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检察院通过综治中心的“矛调直通车”,解答群众问题30余次;锡林郭勒盟多伦县检察院围绕“检察监督赋能基层治理”和“家庭教育指导”等内容,为各乡镇政法委员、村(社区)书记、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及网格员骨干代表开展综治工作专题培训。同时,将司法救助工作嵌入综治中心“大救助”格局,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教育、民政、妇联等多部门工作衔接机制,深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持续推动阿拉善盟“驼乡未检”、“检助民困”和呼和浩特市“青检为民”等控告申诉检察品牌延伸至综治中心窗口,努力实现群众解纷“只进一门,只跑一地”。

创新履职模式,打造特色品牌。全区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创新,立足检察职能定位,形成特色工作模式。通过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等多家单位深度协作,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依托综治中心打造“检察法律监督+行政调解+群众自治”解纷链条,推动一批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充分利用综治中心全量汇聚信访数据,建立法律监督线索闭环管理机制,综合运用听证、司法救助、社会帮扶、心理疏导等措施,推进涉检信访事项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联合街道综治中心、司法所、网格员等力量,构建“检察+街道+社区+N”联动体系,形成普法宣传、矛盾排查、线索移交的常态化协作机制,深度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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