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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依规治党赋能政法现代化 用实干担当护航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情况

来源:《内蒙古政法》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6-07-25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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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抓手,健全制度执行体系、压实从严管党治警责任、转化治理实践成效,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稳定屏障、夯实法治根基。现将《北疆党规》《内蒙古日报·草原云》刊发的《以依规治党赋能政法工作现代化  用实干担当护航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贯彻执行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情况》一文转载刊发,供学习参阅。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规范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总规范,是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以贯彻《条例》为抓手,健全制度执行体系、压实从严管党治警责任、转化治理实践成效,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稳定屏障、夯实法治根基。

  第一,聚焦政治建设,筑牢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牢牢把握政法机关“刀把子”政治属性,始终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一是完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制度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任务分工、督查督办等全流程工作机制,做到及时传达、深入领会、抓好落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政法大讲堂,分层分类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政法机关和苏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政治轮训全覆盖,教育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格落实党管政法工作制度。将《条例》等法规纳入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内容,班子成员带头解读宣讲、带头对标检视,精准把握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制度逻辑、政治逻辑、实践逻辑。实现自治区政法单位、各盟市党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全覆盖,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三是系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齐抓共管、惩防并举,坚决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研究制定全区政法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第二,聚焦责任落实,健全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组织体系。坚持系统思维,推动构建清单化明责、制度化立规、常态化督责问责的全链条落实体系,确保党内法规在政法系统一体贯通、一体执行、一体见效。一是健全层级清晰的责任落实体系。严格对标《条例》制度体系,进一步细化完善履职责任清单,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重大工作统筹调度、重大风险协同处置工作机制。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评范围,将其作为干部评优评先、日常管理的重要评判依据,以此逐级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二是构建系统完备的配套制度体系。以《条例》为牵引,修订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工作规则、议事决策规则,完善执法司法监督机制等制度规范,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围绕基层治理、风险防控、队伍管理、纪律作风等重点领域,完善配套制度10余项,形成“主干法规+实施办法+配套机制”的闭环制度体系。三是抓实精准有力的执法司法监督体系。严格落实《条例》加强监督有关要求,常态化开展政治督察、专项督查、案件评查,紧盯执法司法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突出问题,常态化纠治制度执行偏差。健全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联动机制,对执规不严、落实不力、违规履职问题从严督促整改,坚决维护党内法规刚性权威。

  第三,聚焦主责主业,护航自治区高质量发展。主动找准政法工作职能定位,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委推进思想观念、工作体系、工作能力现代化的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有关工作要求,更好服务保障内蒙古现代化建设。一是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首次提出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重大论断,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协同相关部门单位有序推动民族领域法规、规章和政策“立改废”。完善民族领域风险提早预防、精准发现、及时处置等工作机制,精心呵护好“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二是坚决扛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主责。充分发挥政法机关主力军作用,一体推进强边、安边、固边、富边、睦边,完成边境地区“水电路讯”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三年行动,智能化升级改造检查站,圆满完成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维稳安保任务,努力守好祖国“北大门”、当好首都“护城河”。三是精准服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内蒙古的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聚焦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加大毁林毁草、乱开滥垦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毁林毁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聚焦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加强数据等非传统安全领域风险管控。聚焦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严格落实黑土地保护条例,依法严惩制售伪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聚焦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围绕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强涉外法治工作,通过延时验放、诚信通关等方式提升口岸通关质效,保障中俄、中蒙货物从内蒙古高效安全出入境。

  第四,聚焦基层基础,夯实政法工作前沿阵地。对标《条例》规定,聚焦基层基础短板弱项,以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为突破口,筑牢政法工作基层基础。一是夯实平安建设基础。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信访工作法治化“三化”融合,县乡两级综治中心“五有”率达100%。二是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出台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边境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推动重点工作纳规入法。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聚焦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完善制度规范20余项,以点带面提升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相关领域破案率、案件办结率大幅提升。依托自治区党委省级领导分口推进改革任务落实机制,推动政法领域改革任务落地见效,通过建立政法委员统筹协调基层政法工作机制、分设法官检察官遴选等一批“小切口”改革提高工作质效。三是夯实队伍建设基础。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刚性执行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完善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机制,推动“风、腐、责”一体查处。深入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全面梳理政法系统突出问题,乘势而上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主动适应干警素质现代化新要求,广泛开展业务比武、岗位练兵、实战演练,政法队伍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四是夯实智能化建设基础。在全国第一批建成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配备智能辅助办案、执法司法监督、综治和网格化信息系统,搭建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协同、涉黑恶线索管理、队伍建设管理等功能模块,实现数据全量汇集、风险动态感知、执法智能监督。加强政法各条线信息化建设,积极构建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的执法司法办案新模式,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持续提升。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始终坚持以强化制度执行赋能中心工作,把执规成效体现在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方面。一是政治建设持续强化。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落实,政法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主动,政治督察实现全覆盖,党内法规执行刚性权威得到维护。二是责任体系更加健全。政法系统三级责任清单全面细化,配套制度闭环体系基本形成,制约监督机制更加精准有力,平安建设考核导向作用充分发挥,从严管党治警的制度执行力显著提升。三是服务大局成效显著。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服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内蒙古的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精准有力,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四是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基层政法单位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各方资源力量得到有效整合,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大幅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政法队伍纪律作风持续向好,智能化建设赋能政法工作、基层治理效能显著增强。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新时代新征程,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夯实平安、法治、队伍、智能化四个方面建设基础,在加强主动塑造、护航高质量发展、社会治安事前防范、主动规范履职、培育新质战斗力、形成工作合力、系统发动群众七个方面全面发力,持续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全面提升政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内蒙古现代化建设,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作出更大政法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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