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对于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近期,兴安盟公安机关连续接到多起涉及野生动物的群众报警求助,广大民警闻警即动、快速响应,在群众积极协助下,先后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幼崽、阿穆尔隼幼崽各1只,并破获1起跨省非法运输、售卖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案件,以实际行动守护了辖区生态安全,也彰显了警民同心保护野生动物的浓厚氛围。
警民接力救助国家二级
保护动物猫头鹰幼崽
7月20日,科右前旗公安局阿力得尔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居民求助电话,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猫头鹰幼崽,并将其安全送至动物保护中心。
当日下午,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电话求助,称一只猫头鹰蜷缩在自家院子角落,翅膀无力下垂,疑似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查看,该猫头鹰尚为幼崽,羽翼未丰,体表无明显外伤,无生命危险,但精神状态较差。为避免幼鸟受到惊扰或二次伤害,民警将其小心翼翼带回派出所临时照料,贴心为其喂食、补水,帮助恢复体力。
考虑到野生幼崽的专业救助要求较高,民警第一时间联系动物保护中心救助人员,并将幼崽安全送达。接下来,专业人员将对它进行全面体检、科学喂养,待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择机放归自然。
警民接力救助国家二级
保护动物阿穆尔隼幼崽
8月2日,扎赉特旗公安局图牧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王大哥的电话求助,称在自家院落中发现一只鸟类幼崽,翅膀受伤、精神萎靡,看起来病恹恹的,很像宣传手册上见过的野生动物。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经辨认,确认该幼崽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阿穆尔隼(俗称东方红脚隼)的幼鸟。民警对其进行初步检查,发现其右侧翅膀伤口较深,暂不具备野外放飞条件。为使幼鸟得到进一步专业救治,民警第一时间联系扎赉特旗林草局相关工作人员,将其妥善移交。待幼鸟体征恢复正常、状态完全康复后,将由专业人员择机放归大自然。
野生狍子遭跨省转运售卖
中旗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
7月21日,科右中旗公安局哈日诺尔派出所通过生态警务群众举报渠道,成功破获一起非法运输、售卖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腰某,当场查获野生狍子死体1只。目前,腰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第一时间与外地公安机关开展线索会商和轨迹研判,并细化拦截抓捕方案。经过缜密布控,民警在辖区成功将腰某抓获,现场查获涉案野生狍子死体。经查,腰某在明知野生狍子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且未办理任何合法运输手续的情况下,仍跨区域转运牟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到案后,腰某如实供述了全部违法犯罪事实。因涉嫌非法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警方正对涉案狍子死体的来源及相关利益链条进行深入追查。
从群众主动报警救助落难幼鸟,到积极举报非法狩猎线索,每一通电话的背后,都是生态保护意识日益深入人心的生动体现。警民一次次温暖的接力,不仅让受伤的野生动物重获新生,也让违法犯罪分子无处遁形。
兴安盟公安机关在此也呼吁广大群众,如发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请勿擅自处理,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或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由专业人员妥善处置;如发现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线索,请立即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让我们携手同行,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守护绿水青山,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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