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安盟法律援助系统立足上半年工作实践,以鲜活受援案例为启发,深入落实“一扩展、一巩固、三提升”工作思路,持续优化法律援助服务供给,用心用情办好群众“烦心事”。
发挥职能作用,着力促进援助服务范围再扩展。2026年上半年,全盟法律援助机构坚守“应援尽援、尽援优援”宗旨,不断推动法律援助资源向低收入群体、农牧民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延伸扩展。在“兴安有援 守望相助”妇女儿童专项维权行动中,一名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来到法律援助窗口寻求帮助。工作人员按照便民政策,直接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开启优先受理、优先指派绿色通道。承办律师梳理证据、参与调解、代理诉讼,依法帮助当事人维护人身安全与财产权益。这起案件只是众多援助案例的缩影。上半年,全盟共受理涉妇女未成年人维权案件311件,惠及群众320余名;全盟法律援助机构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受理量达到791件,受援1008人次,案件受理数量较去年同期稳步增长近20%,法律援助服务覆盖面持续拓宽,真正实现援助范围有效扩展。
筑牢专业根基,努力实现理论素养“再巩固”。坚持将案件办理质量作为衡量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生命线”,建立健全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通过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机构自查和第三方“同行评估”活动,同时坚持以评促改,建立“评估—反馈—整改”闭环机制,将案件补贴发放与承办人员案件质量挂钩,倒逼案件办理能力和规范化建设水平持续提升。2026年6月,兴安盟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了全盟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自查评估活动,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抽查办结卷宗70本,评选出优秀卷5本、良好卷11本、合格卷51本,无效卷3本,优良率达23%。
补强工作短板,积极推动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再提升。兴安盟法律援助系统紧密围绕优化服务流程、扩大宣传影响力以及加强基层服务力量三大方向抓实“三提升”。一是健全管理机制,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兴安盟司法局于2026年1月底出台了《兴安盟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指派程序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法律援助案件从受理、审查、指派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对案件的审批流程、指派方式、流转时限、承办人员选择、处罚惩戒以及对律所或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予指派的情形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案件指派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二是拓宽宣传渠道,提升社会影响力。结合传统节假日、寒暑假期、返乡关键节点,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服务进社区、乡村”入户走访活动,通过走访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同时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工作。同时将普法宣传和志愿服务相结合,定期组织志愿队伍讲解法律援助、劳动争议、未成年人保护、网络防诈、安全管理等相关法律知识,并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引导等服务。上半年,走进社区、乡村、集市开展宣传活动42场次,入户走访221户,就地化解基层矛盾130余件,推动法律援助宣传走到群众身边。三是完善阵地网络,扩充基层服务力量。按照关于做好“十大民生实事”工作部署,兴安盟法律援助系统积极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工作部署,全力推进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标准化建设全覆盖。通过打造服务窗口、流程、台账“三规范”模式,配齐工作站、点专职兼职人员、推行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打通申请代办转交渠道等举措,切实扩展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覆盖面,上半年通过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转交代办援助事项39件,推动服务网络从“有形覆盖”迈向“有效覆盖”。
下一步,兴安盟法律援助系统将持续深化“一扩展、一巩固、三提升”工作举措,激活基层站点服务效能,落实人才培养计划,紧盯案件质量监管,不断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守护群众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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