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布2026年度司法研究课题立项结果,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申报的《民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司法实现路径研究——以兴安盟法院“石榴籽”工作站为样本》课题成功入选。为扎实推进课题研究工作,8月18日上午,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司法调研课题开题论证会,对该课题开展集中开题论证。
本次会议邀请盟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蔡欣然、盟法学会副会长马春利、盟民族事务委员会政策法规科副科长韩龙担任评审委员,乌兰浩特市委党校孟凡惠副教授担任书面评议专家。盟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景文及课题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审管办法官助理郭宋代表课题组作开题报告,从选题背景、研究现状与研究空白、核心问题、研究思路与框架设计、研究方法、调研计划、预期成果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汇报。与会专家在充分肯定课题选题价值和研究框架的基础上,围绕课题完善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建议。
蔡欣然指出,课题框架完整、论点鲜明、论证缜密、贴合实务。建议引入跨学科研究方法,深化理论创新论述,细化研究计划安排,明确成果转化路径。马春利认为,课题立意新颖、以小见大,将民族交融与基层司法有机结合,研究成果具有可复制、可推广价值。建议细化实证研究样本,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以拓宽调研维度,立足审判一线提炼可落地举措,搭建常态化部门协同平台。同时表示,盟法学会将持续加强与法院系统的交流合作与学术支持。韩龙提出,课题选题契合盟委“两区一窗口”建设目标,建议加强土地草牧场纠纷等案件的类型化提炼,探索建立法院与民委协同普法联动机制。
胡景文代表课题组对各位专家的悉心指导、精准把脉表示感谢。他指出,司法调研是夯实司法理论根基、赋能审判履职提质、助力基层司法治理的基础性、前瞻性工作,对推动民族地区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课题组将认真记录、逐条梳理、全面吸纳各位专家的宝贵意见,把各位专家的真知灼见转化为优化调研思路、完善研究体系、破解研究难点的“金钥匙”。精准对标课题核心目标与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规范有序推进课题调研各环节工作,全力打磨优质高效、贴合实务的调研成果,切实以高质量司法调研助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为推进民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实现司法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实践参考。
此次开题论证会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工作实效,累计形成20余条针对性完善建议,全面覆盖法理支撑、调研设计、实践落地、成果转化等各个重点环节。下一步,课题组将秉持严谨治学、唯实求真的工作态度,扎实有序推进各项调研任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着力推动调研成果落地转化,切实以高质量司法调研服务保障民族地区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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