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地见效,在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期间,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赴乌兰哈达镇三合村,开展法治宣传和稻田生态巡查活动,以法治力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护航乡村全面振兴。
深入稻田一线,摸排公益诉讼线索。三合村是汉族、朝鲜族、蒙古族等多民族聚居的村落,水稻种植为其主导产业。检察人员走进稻田集中连片区,沿田埂沟渠逐片巡查,重点排查田间垃圾倾倒、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农业面源污染隐患等破坏生态环境情形,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登记、分析研判,并现场向种植户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守护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自觉维护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空间。
走进民俗村落,开展普法宣传。在民俗村人流集中区域,检察人员设置宣传点,向各族群众和往来游客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法律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重点宣传每年9月第四周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以及针对破坏民族团结进步、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等规定,结合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各族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活动中,检察人员结合三合村多民族聚居、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俗旅游发展实际,将法律宣传融入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深入宣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意义,引导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营造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贯彻实施工作,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破坏民族团结进步、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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